3. 民法的调整对象: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: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;当事人自愿发生的;受价值规律支配。 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:主体的地位平等;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;与主体。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(重点版)文档信息主题:关二“资格戒讣证考试”丨“考试”的参考文。属性:F-0THEM7,出名的盗窃案件律师电话多少doc格式,正文11751字。质优实,欢迎下载!适用:作。